无障碍浏览 长辈版 |
我要写信

一、写信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和规定,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不得诽谤、诬告他人。

二、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以便联系沟通,否则留言诉求将不能正常办理。

三、留言完毕后会自动生成您的信件编号和查询码,请您牢记信件编号和查询码,根据信件编号和查询码即可查询到您的信件答复情况。

四、对《信访条例》所规定的不予受理内容,本信箱不予受理。

五、本须知由呼和浩特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我已阅读并接受用户须知和条款

您还未登录,请登录后进行留言!

  • 党政机关
  • 政府网站找错

Copyright © 2019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统计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15

技术支持:内蒙古凌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