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统计局2020年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0-05-21 来源:呼和浩特市统计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和人员情况

呼和浩特市统计局作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统计部门,系一级预算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全局设12个职能科(室),所属二级事业单位4个。

2020年纳入部门预算的5家单位共计核定编制206人,其中局机关公务员编制44人,事业单位编制162人。在职预算人数200人(行政人员3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37人,事业人员27人),离退休预算人数74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73人),财政负担遗属人数2人。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呼市统计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呼和浩特市统计普查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

呼和浩特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

呼和浩特市统计局统计执法监察大队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5

呼和浩特市城乡社会经济抽样调查队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和自治区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统计改革、统计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旗县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制定全市统计制度;拟订全市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组织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旗县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

3、按照国家普查方案,研究提出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各旗县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统一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按规定管理旗县区级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协助各旗县区管理统计部门主要负责干部。

6、对各旗县区、各部门统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7、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按照2020年编制部门预算的单位构成,呼和浩特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4个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分别是呼和浩特市城乡社会经济抽样调查队(副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呼和浩特市统计普查中心(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呼和浩特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呼和浩特市统计局统计执法监察大队(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5535.9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213.68万元,增长66.64%,增加主要是由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支出预算5535.9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213.68万元,增长66.64%,增加主要是由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5535.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35.95万元,占比10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553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6.36万元,占比49.07 %;项目支出2819.59万元,占比50.93%

主要用于局机关及4家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运转、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及各项统计抽样调查活动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535.9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35.9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4761.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6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4家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运转、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等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及各项统计抽样调查活动等方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18.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43万元。下降原因是年度内预计退休人员减少导致职业年金单位部分虚账做实预算减少所致。主要用于局机关及4家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发放、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的缴纳以及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的虚账做实等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123.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9 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4家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的缴纳、大病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232.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26万元。增加原因是系统内二级单位连续两年引进人才增发新职工住房货币化所致。主要用于局机关及4家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缴纳以及新职工住房货币化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4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68万元,下降63.97%;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5 万元,增长36.2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本年没有列入预算。

2、公务接待费3.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3万元,下降30.05%,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56万元,增长10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15万元,下降81.17%,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11万元,下降52.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8.15万元,下降81.17%,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11万元,下降52.75%。减少主要是由于局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回公务用车相应的取消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8.92万元,比上年减少28.41万元,下降16.38%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共有车辆2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2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车辆于20191230日已经移交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0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0个,公开绩效目标20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819.59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呼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兰淑根       联系电话:0471-4609172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以总表形式上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以总表形式上传。

附件: 呼和浩特市统计局2020年预算公开总表.xls.xls

           呼和浩特市统计局2020年支出绩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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