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部门统计管理 规范部门统计工作

发布时间:2022-06-23 来源:呼和浩特市统计局

进一步贯彻中央对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规范部门统计管理和监督,推进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履行统计法定职责,621日,呼和浩特市统计局举办了全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暨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培训班,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新厚作了开班讲话,市直45个相关部门和单位、共计51人参加。


培训围绕统计法律法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三部分内容展开,由市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与法规科科长介绍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主要内容;结合对国家统计督察、执法检查查办的一些违法案件和责任追究案例的剖析,进一步解读学习了统计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有关内容,特别是统计法定的权利、义务、职责等重点事项;详细讲解了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和标准等内容并现场发放了《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文件汇编》资料


王新厚强调:一是提高站位,加强部门统计管理。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部门统计管理是《统计法》赋予统计部门的职责。全市各部门要秉承“统计一盘棋”理念,加强政府部门间的分工协作、管理规范、信息共享,提高统计工作效能。二是提高认识,依法依规统计。以《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为遵循,各部门要正确履行统计职责,规范申报、开展统计调查,确保统计数据的合法性、时效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指导,推进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对部门统计的业务指导,形成合力,按照部门统计工作“六规范五强化”建设标准和要求抓好抓紧抓出成效。

会后,部分参训人员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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