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内统执法函〔2020〕1号),呼市统计局联合自治区统计局,将于5月21日起对呼和浩特市规模以上工业(能源)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统计执法检查。
检查内容
(一)统计调查单位的真实性。统计调查单位是否真实存在,是否符合入库企业标准,是否存在关停企业继续报数情况。
(二)是否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填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数据的准确性。数据来源是否有依据,是否有迟报、瞒报、漏报等现象,数据填报口径是否准确等。规上工业、限上批发零售业、规上服务业企业检查指标为2020年一季度营业收入,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检查指标为2020年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额,能源生产企业检查指标为2020年一季度发电量、原煤产量和综合能源消费量。
(四)统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企业基本情况填报是否准确,统计台帐记录是否规范,是否按照原始凭证-统计台账-联网直报平台的流程填写,统计电子台帐是否建立。市县统计局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企业统计人员变动情况台账建立情况、统计执法检查处理信息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情况、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制定落实情况,统计督查工作落实情况。
附件:1. 规上工业企业检查名单
2. 限上批发零售业企业检查名单
3. 规上服务业企业检查名单
4.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检查名单
5. 能耗企业检查名单
呼和浩特市统计局
2020年5月21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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