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统计局2023年第一批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10 来源:呼和浩特市统计局

玉泉区统计局、清水河县统计局;局行政各科室、局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统计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呼和浩特市党委政府相关要求,进一步夯实统计机构的主体责任,持续推进“三个一批、四个必查”全面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23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及《呼和浩特市统计局2023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制定2023年第一批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呼和浩特统计局统一领导,统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实施,各专业室协同配合完成。统计执法检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采取组长负责制,联络员由统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担任。

二、检查时间

515-531日。

三、检查地区及人员

(一)玉泉区、清水河县,采用市区联合检查,旗县自查(市级部门统一调配执法人员)的方式进行。

工业能源组:何洋、崔樱、娜仁高娃、邢兰英、李占伟,负责人:何洋。

固投组(含建筑业房地产)史占英、王军、张小英、田喜枝,负责人:史占英。

贸易服务业组(含劳资):秦明远、巴特尔、王雪梅、韩斯日古楞,负责人:秦明远。

联络员:巴特尔。

四、检查内容

(一)旗县政府统计机构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

1.对旗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违法案件查处规范性进行检查。对各旗县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案卷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统计执法行为是否规范、违法案件处理是否到位、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是否及时整改等。

2.对旗县统计机构落实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检查。重点检查旗县对各类统计违法案件自查自纠及数据核查情况。

3.对旗县级统计机构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情况进行检查。

4.对旗县是否存在非法统计调查项目进行执法检查。通过实地走访企业问询各旗县是否存在开展非法调查项目等。

(二)统计调查单位的执法检查

1.统计调查单位入退库真实性。随机抽取每个旗县区、开发区各10家新入库单位对统计调查单位是否真实存在,是否符合入库标准,是否存在入库资料造假、弄虚作假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抽取部分已退库企业进行核查是否符合企业退库标准。

2.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企业报送的执法检查指标数据来源是否有依据,是否严格执行统计制度规定,数据填报口径是否准确,是否有迟报、瞒报、漏报和拒报现象,是否存在关停企业继续报数情况等。

3.统计数据的逻辑性。调查单位各主要统计指标是否符合逻辑关系,是否能够提供相关依据,是否做到不重不漏。

各专业企业统计执法检查指标及报表期别

序号

专业

执法指标

报表期别

1

规上工业

工业总产值

2022年年报、2023年3月

营业收入

2022年年报、2023年3月

2

固定资产投资

本年完成投资

2022年1-12月、2023年1-3月

3

房地产业

商品房销售面积

2022年12月、2023年3月

4

建筑业

建筑业总产值

2022年报、2023年1季度

5

限上批发零售业

营业收入

2022年报、2023年1季度

商品销售额

2022年报、2023年3月

6

限上住宿餐饮业

营业收入

2022年报、2023年1季度

营业额

2022年报、2023年3月

7

规上服务业

营业收入

2022年报、2023年3月

应交增值税

2022年报、2023年3月

本年折旧

2022年报

8

能源

原煤生产量

2022年报、2023年3月

9

劳动工资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2022年报、2023年1季度

10

企业研发

研究开发费用合计

2022年报

五、相关要求

(一)组织学习。512日召开执法检查部署会,并组织集中学习培训,执法人员要全面学习领会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掌握执法检查流程规范和统计指标检查方法。

(二)规范执法。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执法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执法人员必须做到服从安排、认真负责、保守秘密、吃苦耐劳,切实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性。

(三)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纪律,杜绝执法检查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问题的出现。

(四)情况分析。检查组要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挖细究,找出统计违法背后的根源,推动“四个必查”深入开展,落实专项治理各项要求。

(五)汇报反馈。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局领导组织召开的专题会汇报统计执法检查情况,7个工作日内向被检查地区反馈统计执法检查情况及处理建议。

附件:呼和浩特市统计局 2023年第一批统计执法单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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