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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统计局2011-2012年企业一套表实施方案

来源:呼和浩特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12-10-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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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全面实施企业一套表工作安排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内政办发[2011]124号《关于认真做好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主要任务

(一)实施范围:2011年至2012年,在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等行业以及科技、能源等主要专业实施企业一套表制度。

(二)主要任务

1、统一设计调查制度。以统计调查单位为对象,建立反映调查单位生产经管活动全过程的核心指标体系、规范、协调各专业的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统计编码和使用要求,设计统一规范、体系完整、方便填报的一套表制度。

2、统一规范业务流程,对现有各专业统计业务工作流程进行再设计,由以往全过程的分专业实施转变为依托信息化技术及现代化管理手段,实现统计制度设计、数据采集、数据处理、统计分析等环节的统筹管理。

3、统一实施联网直报。对企业数据采集过程进行统一组织,企业的原始数据通过网络直接报送至数据中心、各级统计机构在线共享。

4、统一整合处理软件,以规范的统计业务流程为依托,建立功能完善,统一兼容的业务应用软件系统。

二、统计调查内容和统计调查单位

(一)统计调查内容。一套表指标设计以满足行业(专业)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要求为目标,调查表分年报和定期报表,涉及调查单位基本情况,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固定资产支出、财务状况、生产经管情况、能源和水消费、科技活动、信息化情况等方面内容。

(二)纳入一套表的企业(单位)

1、年主营业务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非建筑业法人单位附营的有资质的建筑业产业活动单位;

3、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标准以上的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

4、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全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

5、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6、除上述法人单位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建筑业及第三产业法人单位。

三、组织方式

(一)统一安排部署。市统计局统一安排部署我市一套表工作,各旗县区统计局和业务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要求与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一套表业务培训,市统计局对规模以上工业、资质内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等企业的统计人员进行网上直报操作培训,各旗县区统计局负责组织企业培训人员。

培训前要统一认定统计调查单位。统计调查单位的认定、调整与维护、基本信息更新,均以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基础。

(三)统一部署和优化数据采集系统。全市按照自治区统一采用的一套表数据处理软件平台建设优化数据采集系统,并组织部署工作。

(四)统一组织联网直报。纳入一套表统计范围的调查单位统一采取联网直报方式按要求向国家统计数据中心报送数据。旗县区统计局负责催报,确保企业按时上报。

(五)分级分专业审核数据,在线加工处理数据。一套表采取分级、分专业的数据审核方式,各级统计机构相关专业要按职责权限对接收数据进行审核和验收,对审核未通过的数据要及时查实;企业也要按照退回修改通知书的要求对有相关数据进行核实、修改、重新上报,直至验收通过。

各级统计机构相关专业借助统一的软件平台,按照各自权限分级汇总处理相关专业数据,完成综合表和汇总表。

四、进度安排

(一)2011年12月15日前完成规模以上工业、资质以内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住宿餐饮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名录库入库工作。

(二)2011年12月上旬召开全市年报工作会议布置“企业一套表”工作。

(三)2011年统计年报和2012年定期报表在全市正式实施一套表。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对一套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旗县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把实施企业一套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企事业单位统计工作,配备必要的计算机和网络设备,改善报送条件。组织动员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配合,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一套表实施任务。

(二)要加强统计报表制度管理,严格执行一套表制度,严格按照一套表制度规定的标准、口径、范围、表式、统计编码开展调查,严格按照确定的调查单位和报表类型布置报表,督促指导企业联网直报,在国家统一数据处理平台上进行数据审核加工处理。

(三)要强化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统计部门要把数据质量控制贯穿于一套表工作的全过程,要建立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明确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责任领导、责任人及其职责分工。

旗县区和乡镇街道级统计机构和人员要配合做好调查单位数据的催报工作,检查、督促调查单位配备相应统计人员和网上报送统计报表的工作条件。

(四)加强宣传,取得各方支持。各级统计机构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向调查单位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讲解实施一套表的目的意义,取得调查单位及各方面的理解、配合和支持。为一套表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在一套表实施过程中,按照《自治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五星级达标标准》和《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工作规范及考核办法》,认真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等有关文件精神,督促指导企业强化统计基础工作,完善会计统计核算制度,建立和健全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规范统计行为。

(六)确保统计数据不断不乱。为维护统计工作秩序,确保统计数据不断不乱,对一套表范围内的2011年年报和2012年定期报表可在联网直报的同时,仍按原报送方式报送数据。在实施企业一套表制度的基础上,各专业数据报送按原来方式和按一套表国家数据采集平台直报方式“双轨”并行。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并轨运行。并轨的时间原则上不迟于2012年6月底。

附件:1、企业一套表业务流程

2、企业一套表业务分工

3、企业一套表数据处理方案

(注:上述附件另行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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