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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一号)

来源:呼和浩特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0-03-23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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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呼和浩特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呼和浩特市统计局

呼和浩特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要求,我市开展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全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自治区经普办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各旗县区、开发区、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员两年来的艰苦努力以及全市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配合下,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了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数据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综合保障到位

2018年8月,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文玉同志担任组长的呼和浩特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由30个部门组成。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市乡镇、街道和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相关部门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普查目标明确,取得成效显著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市情市力调查。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3423名基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全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全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采用科学方法,普查内容全面

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享成果”的原则,借鉴历次普查经验,切实加强与自治区经普办汇报对接,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认真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实施细则》等实施办法,确保全市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全市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设置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

四、创新普查方式,提升普查效率

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这次普查积极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程度。在清查阶段,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收集、整理了21个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合并生成清查底册;在普查登记阶段,通过比对部门数据,多次进行查疑补漏。同时,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五、强化执法监督,坚持依法普查

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通过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普查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普查执法监督贯穿普查工作始终,对普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依法进行。

六、质量控制得力,数据真实可信

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普查数据质量,市经普办组织开展了“四经普”事后质量抽查,对全市10个样本普查小区、476户调查单位进行了抽查;配合自治区经普办抽查样本小区40个、1996户调查单位,抽查结果符合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要求。2019年6月16日至6月21日,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组对我市玉泉区、武川县137家单位(法人、产业活动单位、个体户)开展了事后质量抽查,抽查组对全市普查数据质量给予充分肯定。

总体来看,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态,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1993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 增长120.85%;从业人员68.28万人;产业活动单位48133个,增长103.91%;个体经营户137204个,从业人员28.5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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