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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学先行 知法守法——市统计局调查中心召开新修改《统计法》专题学习会议

来源:呼和浩特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4-11-15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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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116日上午,呼和浩特市统计局调查中心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召开新修改《统计法》专题学习会议,重点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以及人民网发表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康义署名文章《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统计保障》。市调查中心主任任勇智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新修改《统计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制度成果和重要改革举措,确保了党领导下的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确保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统计领域能够得到全面贯彻执行。新修改《统计法》体现了国家意志、维护了统计权威,为促进统计制度方法更加规范完善、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进一步提升了统计法律制度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通知》(国统字〔20247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印发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内统字〔2024114号)要求,扎实做好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要着力强化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教育,要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学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到位。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改前后对照表等学习宣传材料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统计业务的自学内容和必学内容,真正把统计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将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融入日常开展的统计活动、完成的调查任务、进行的业务指导中,不断增强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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