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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呼和浩特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3-05-10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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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统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呼和浩特市统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呼和浩特市统计局

2023510


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不断推进和完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坚决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部门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16〕15号)、《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检查时间与方法

2023年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计划5月份开始到9月前结束。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以及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

二、检查对象与人员

1.检查对象

执法检查对象库中随机抽取55家单位组成被检查单位;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跨部门联合检查组,随机抽取15家单位进行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这次共检查70家单位;

2.检查人员

从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6名同志组成3个检查组。

三、检查内容

(一)是否存在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

(二)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和统计制度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干预企业独立真实报数统计数据的行为;

(四)是否存在报送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五)是否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及电子台账;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七)检查专业、指标及报表期别。

执法指标

序号

专业

报表期别

备注

工业总产值

1

规上工业

2022年年报数

2023年定报数据

除所列主要执法指标外,可视情况增加各专业相关指标为执法指标

营业收入

本年完成投资

2

固定资产投资

营业收入

3

限上批发零售业

营业收入

4

限上住宿餐饮业

建筑业总产值

5

建筑业

商品房销售面积

6

房地产业

营业收入

7

规上服务业

本年折旧

原煤生产量

8

能源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9

劳动工资

研究开发费用合计

10

企业研发

四、工作要求

1.规范统计执法行为。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和事先拟定的检查方案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等现象。统计执法过程中务必坚持实事求是、文明执法,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受被检查单位财物和接受宴请等;要严守涉企检查和重大案件报告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检查和重复检查。

2.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根据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切实履行整治统计环境的政治责任和依法治统的主体责任,对检查中重大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行政指导仍不改正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按照行政执法的有关程序立案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

3.提升统计执法检查效果。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和计划组织实施,加强对巡查执法全程质量的把控,做到程序合法、行为规范、材料齐全、数据准确、查处过硬,根据检查情况对被检查单位及时做出结论和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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