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经课题指南发布、申请受理、符合性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产生,现予公示。公示期:7月15日至7月21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呼和浩特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五经普办”)与内蒙古数据科学与大数据学会(以下简称“大数据学会”)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信息(市五经普办与大数据学会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秦老师 肖老师
联系电话:0471-6397426 0471-5300377
邮箱:IMFDD_MSC@163.com
呼和浩特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
2025年7月15日
附件:呼和浩特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公开征集立项课题.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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