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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统计局2026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来源:呼和浩特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6-04-01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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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统计局、开发区经发局、各专业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国家统计局、自治区统计局关于2026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制定了《呼和浩特市统计局2026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巴特尔,联系电话:0471-3914906)


呼和浩特市统计局

2026年3月30日


呼和浩特市统计局2026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统计局和自治区统计局相关要求,以及呼和浩特市法治政府示范城市创建的有关任务要求,市统计局将全面规范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流程,严格控制入企检查频次,规范行政执法全流程记录,全面应用“扫码入企”系统开展执法检查,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夯实统计机构的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合力,不断加强全市统计法治建设,结合本年度统计法治工作重点任务,制定了2026年度呼和浩特市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组织领导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呼和浩特市统计局统一领导,市统计局统筹全市执法证持证人员,市统计局直查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企业,各旗县区统计局独立开展统计执法工作。统计执法检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月度分批次进行。

二、执法检查方式

(一)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

严格恪守涉企行政执法工作底线,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刚性要求,切实保障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全面推行“扫码入企”执法模式,严格规范操作,事前完成执法检查方案内部审批、生成对应“检查码”,入企检查时执法人员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完成扫码登记,现场规范制作检查笔录等法律文书,全面落实“码外无检查”的工作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重点执法监督检查

对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移交、部门移送、群众举报、各专业科室反馈等渠道获得的统计违法线索,由市统计局组织开展重点统计执法检查。

(三)督导配合旗县区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推动旗县区高效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原则上各旗县区统计局独立开展执法检查工作,遇有执法检查任务重的月份或执法检查难度高的企业(项目),可向市统计局法规科申请,市统计局统筹调配全市执法人员配合旗县区统计局开展常规统计执法检查,全程监督旗县区执法检查各环节,压实旗县区执法检查工作责任。

(四)市统计局开展不定向执法检查

每月报表期结束后,市统计局将结合统计云平台,面向各旗县区数据波动异常的或专业科室数据核查发现的差错率、差错额较高的企业(项目)开展不定向执法检查。

三、具体安排

本年度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原则上从2026年4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执法检查单位数量。按照自治区统计局的相关要求及呼和浩特市统计局上一年度执法检查情况确定各旗县区2026年执法检查企业基础数量。

2026年呼和浩特市及各旗县区执法检查企业基础数量分配表

序号

单 位

执法检查企业基础数量

备注

1

新城区

20


2

回民区

20


3

玉泉区

20


4

赛罕区

20


5

土左旗

15


6

托县

12


7

和林县

12


8

武川县

12


9

清水河县

12


10

经济技术开发区

20


(二)检查专业、指标及报表期别。统计执法检查重点指标依据国家统计局、自治区统计局执法检查要求设定,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可增加其他统计指标作为执法检查指标。


2026年统计执法检查主要统计指标及期别

序号

专业

主要执法指标

报表期别

备注

1

规上工业

工业总产值

营业收入

2026年1月-当月累计数

除所列主要执法指标外,根据专业科室提出的要求,可视情况增加各专业相关指标为执法指标。

2

   固定资产投资

本年完成投资

3

  限上批发零售业

营业收入

商品销售额

4

  限上住宿餐饮业

营业收入

营业额

5

建筑业

  建筑业总产值

6

房地产业

  商品房销售面积

7

规上服务业

营业收入

应交增值税

(三)执法检查企业的确定。

由市统计局各专业科室根据报表期结束后的国家标记、自治区标记、市级标记数据异常的企业(项目)交由市统计局法规科汇总研判后,交由各旗县区统计局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旗县区统计局要高度重视本地区统计法治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落实人员、经费保障,有效推动本地区统计执法检查顺利开展。同时,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市统计局执法检查工作,执法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旗县区统计局要按照全市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制定本地区年度统计执法检查计划,主动接受上级统计机构的监督,有效推动全市年度执法检查任务有序开展,全面提升统计执法检查质效。

(三)严格纪律要求。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执法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的原则,执法人员必须做到服从安排、认真负责、保守秘密、吃苦耐劳,切实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性。

(四)严肃追责问责。严格依据国家统计局及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有关规定,坚决查处调查对象统计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并按程序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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