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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统计系统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呼和浩特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17-10-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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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和自治区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统计改革、统计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旗县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制定全市统计制度;拟订全市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组织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旗县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

     3.按照国家普查方案,研究提出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各旗县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统一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按规定管理旗县区级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协助各旗县区管理统计部门主要负责干部。

     6.对各旗县区、各部门统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7.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呼和浩特市统计局作为市政府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统计部门,系一级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全局设12个职能科(室),所属二级事业单位4个。

     (三)人员情况

     全系统核定编制217人,其中局机关公务员编制40人,工勤编制4人,事业单位编制173人。现有干部职工210人,其中局机关43人,二级事业单位167人。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局机关34人,二级事业单位22人。离休1人,局机关1人;退休55人,局机关33人,二级事业单位22人。

     二、年度预算情况

     2017年呼市统计系统部门年度预算由呼市统计局本级(预算代码524000)、呼市统计普查中心(预算代码524006)、呼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预算代码524007)、呼市统计局统计执法监察大队(预算代码524008)和呼和浩特市城乡社会经济抽样调查队(预算代码524009)五家单位构成。

     2017年呼市统计系统部门年度预算2909.18万元,比上年增加287.25万元;其中基本预算2451.38万元,比上年增加270.45万元;项目预算457.8万元,比上年增加16.8万元。基本预算中人员支出2269.09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离退休费、社会保障交费、住房改革等项支出,公用支出182.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支出。

     公用支出中公务接待费用为7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公务接待减少支出下降,今年下调了公务接待预算指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本年安排11.1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所属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016年7月公务用车改革,只保留了3部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用预算。

     部门年度预算详细支出.xls


        呼和浩特市统计局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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